各教学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教育部将在每年7月左右进行本科专业申报工作。为切实开展好这项工作,现开展我校2026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和2027年本科专业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专业申报基本原则
申报专业须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
1.优先设置符合办学特色,契合新文科、新工科建设,对接新兴产业当前急需和行业产业发展需要和体现学科交叉融合的新专业。
2.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规划;
3.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4.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5.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6.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7.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二、申报程序
(一)专业申报(含增设、调整、撤销)
2025年已预申报和已申报但未获批的专业,可按以下流程申报:
1.申报增设专业需充分做好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等前置评估,面向有关行业产业做好充分调研并形成报告,前瞻研判未来行业对人才的数量层次结构、知识能力素质的新要求,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加快教学内容迭代更新,强化学生实习实践。4月29日前,提交《申报专业达标情况自查表——师资情况》《申报专业达标情况自查表——实验教学设施》和《申请增设本科专业调研论证报告》;如需调整、撤销专业,请直接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5月上旬,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确定本年度拟申报的专业。
3.5月-6月,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的专业准备申报材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或审批)》及相关支撑材料),并由申报单位组织论证(参加专业论证的专家组不少于5人,校外专家人数须达到或超过专家组人数一半)。6月9日前,提交全套专业申报材料(可编辑电子版)至gwngjwc5610@163.com。(《申请表》文件大小不超25M)
4.6月上旬,教务处对专业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及相关指标是否符合《国标》要求进行审核。
5.6月中旬,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专业申报材料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6.7月上旬,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教务处在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设置与服务平台完成上报工作。
2025年已预申报相近专业、但需调整正式申报专业名称及未预申报但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
1.4月29日前,提交《申报专业达标情况自查表——师资情况》《申报专业达标情况自查表——实验教学设施》和《申请增设本科专业调研论证报告》以及未预申报的说明材料(主要内容应包含未提前进行预申报的原因,专业急需性或紧缺性,以及此次申报该专业的必要性(即为什么必须在今年申报)和可行性(即学校为设置该这个专业所做的工作和准备)。
2.5月上旬,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确定是否申报。如学校同意申报该专业,则按正常程序(上文申报程序3-5)准备申报材料。
3.待教育部、教育厅专业申报平台开通后,教务处上报说明材料,经省教育厅同意后方可上报申报材料(上文申报程序6)。
(二)专业预备案
根据教育部要求,申报本科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
计划2027年申报本科专业的教学单位,请认真分析现有专业办学情况、办学基础,对拟增设专业的必要性、可行性、专业招生及预期毕业生就业前景等相关情况进行调研、论证,并于4月29日前填报《2027年专业预备案申报表》和《申请增设本科专业调研论证报告》,提交可编辑电子版和扫描件。
预申报专业的有效期限为一年,逾期需要再次提前预申报。
三、其他
1.学院应认真研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附件1)文件精神,按要求做好专业申报工作。
2.各学院要建立健全专业设置提前筹划、定期研究、动态调整优化专业结构的工作机制,根据社会需求、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等对学院专业规划及具体设置进行专题研究。
3.因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尚未公布2026年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待上级主管部门正式通知下达后,教务处将及时转发给相关教学单位,并就本通知未尽事宜进行协商沟通。
联系人:李捷、郑晶,联系电话:22245610,邮箱:gwngjwc5610@163.com
附件:
1. 相关政策文件
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3.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4. 2027年专业预备案申报表
5. 申请增设本科专业调研论证报告(供参考)
6. 申报专业达标情况自查表——师资情况
7. 申报专业达标情况自查表——实验教学设施
(点击下载)关于做好2026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和2027年新增本科专业预备案工作的通知.rar
教务处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