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专业实习是高等教育实践教学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为了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强化实践性教学环节,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2026届(往届未参加实习学生一起安排,并通知到学生)毕业生专业实习(以下简称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准备工作
2026届本科毕业生专业实习工作即将启动,为加强实习实践过程管理,本届继续使用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平台(www.xybsyw.com)统一进行实习管理,指导老师和学生端的具体操作指南请见附件1和2。请各学院根据实际安排于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2026届(上一届未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须纳入本届)毕业生专业实习《师生关系批量导入表》(附件3)和《班级学生信息导入表》(附件4)电子版至邮箱109046@gwng.edu.cn。
二、实习方式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实际,制定“2026届本科毕业生专业实习方案”,灵活安排实习形式。实习应遵循分散实习和集中实习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学生在校内实验室、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集中实习,或进入企事业单位分散实习等,实习内容须与毕业专业相关联。
三、实习任务
各教学单位应在本学期内召开实习动员大会,根据实习内容向指导教师与学生布置实习任务。
(一)各教学单位组织、落实好学生实习的各项工作,如任务的布置、材料的收集、实习相关工作的管理等,检查学生在校友邦平台上的岗位提交情况并审核平台中的《学生参与明细表》。
(二)实习学生需按要求完成以下事项:
1.必须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前在校友邦平台上提交实习岗位信息;
2.学生需要通过校友邦平台进行签到;
3.每周需在校友邦平台上完成周志,每周周志内容不少于400字,指导教师须及时批阅;
4.实习结束后须在校友邦平台提交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需盖章)、岗位证明;
5.实习结束后从平台导出《实习手册》并打印,《实习手册》—毕业实习鉴定表中须有企业指导教师评语、实习单位意见及其公章。(暂由学院自行保管)
6.实习结束后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毕业实习教师指导情况记录表》(附件7),并上交各教学单位。
(三)指导教师须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完成校友邦平台上各类批阅工作,并在学生实习结束后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实习指导工作总结》(附件6)。
四、实习时间
实习时间统一安排在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第1~8周。各教学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总实习时间不得减少,且实习结束时间不得延后。
五、实习布置
(一)各教学单位根据实习学生区域集中原则和专业相近原则配备实习指导教师(以下称指导教师)。学生毕业实习指导工作一般由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兼任,如遇特殊情况,教学单位可选择有一定社会工作经验的专职教师担任。
(二)指导教师应在实习期间对每个实习生进行指导,其中电话指导每生每月不少于两次,QQ、微信、短信、EMAIL等线上方式指导每生每周不少于一次,每两周须通过校友邦平台对实习学生周志进行评阅。指导教师可要求实习生主动与教师联系;若实习生未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指导教师应通过各种途径与其取得联系;确实无法取得联系者,应将实习生姓名报送学生所在教学单位及教务处,在实习过程中发现指导教师未按要求指导学生实习,由指导教师承担相关责任。
(三)实习生在实习中,须在校友邦平台上认真完成《实习手册》规定的各项内容;在实习结束后,填写《毕业实习教师指导情况记录表》(附件7)一起上交各教学单位。
(四)各教学单位参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实习管理办法》(附件5)的规定,向指导教师布置具体的指导任务,并制定相应措施检查实习指导工作。
六、实习成绩录入和资料收集时间
(一)成绩录入时间
教务处将在2026年5月15日-31日开放正方系统(暂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教学单位在规定时间录入实习成绩。
(二)材料收集时间
1.教学单位请于2025年12月27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2026届本科毕业生实习方案》(附件11)电子版发至109046@gwng.edu.cn;
2.教学单位于2026年5月19日17:00前,按专业班级把《实习手册》、《成绩登记表》,以及《优秀实习生名单》(附件8)、《优秀实习生申请表》(附件9)、优秀实习生典型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109046@gwng.edu.cn;《优秀实习生名单》、《优秀实习生申请表》需加盖公章送交教务处212。
3.教学单位在实习结束后,应做好学生实习典型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收集各学生《毕业实习教师指导情况记录表》(附件7)、各指导教师《实习指导工作总结》(附件6),根据指导情况,综合分析毕业生专业实习情况,最后形成专业实习总结性报告(附件11),于2026年6月10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发至109046@gwng.edu.cn。
七、不符合指导要求情况的处理
(一)如抽查发现学生未交齐毕业实习相关材料,而给其成绩为合格者,将作为较大教学事故对指导教师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二)教师未完成相应指导表格的填写,未给学生评定成绩或未及时将成绩录入正方系统等,将作为较大教学事故对指导教师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并延迟发放最后一月的指导酬劳,直至其完成全部工作。
(三)在各种检查、抽查中发现指导教师不作为或指导工作不认真等情况,教务处及学生所在教学单位、教师所在教学单位(或部门)将进一步共同调查、核实教师指导的实际情况,如情况属实,按以下办法处理:
1.经查实,确实有未指导的学生,并在此前未向学生所在教学单位领导及教务处通报此情况者,扣发对该学生的指导酬劳。
2.如未指导学生达1/3以上者,除扣发指导酬金外,学校将视其为重大教学事故进行严肃处理。
各学院领导可在平台上检查各指导老师批阅周日志等情况。
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老师,罗老师;联系电话:020-22245806
附件1:指导老师校友邦操作指南
附件2:学生端校友邦操作指南
附件3:师生关系批量导入模版[2026届]
附件4:班级学生信息导入模板
附件5: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实习管理办法
附件6: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实习指导工作总结(教师填写)
附件7: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毕业实习教师指导情况记录表(学生填写)
附件8: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20xx届优秀实习生名单(教学单位推荐)
附件9: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优秀实习生申请表(学生填写)
附件10: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
附件11:2026届本科毕业生实习方案及总结报告格式要求(教学单位填写)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教务处
2026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