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与实施细则》《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工作办法(修订)》(附件1、2、3)有关精神,现就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审核工作
(一)审核专业
专业名称 | 获批时间 | 招收首批本科生时间 | 负责学院 | 申请审核时间 |
国际新闻与传播 | 2021年12月 | 2022年9月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2025年 |
音乐教育 | 2024年2月 | 2024年9月 | 艺术学院 | 2025年 |
(二)审核程序
1.学院申请。国际新闻与传播专业、音乐教育专业须按《广东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试行)》(附件4)的要求进行自查,填写专业简况表(附件5)。10月10日前将专业简况表(终稿)电子版发送至gwngjwc5610@163.com。
2.学校评审。教务处对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预计于11月中下旬组织学科专业领域同行专家及教育教学管理专家进行评审,形成专家组评议意见(附件7)。
3.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教务处将专业的申报材料、专家论证意见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投票表决。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的专业申报材料报广外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4.公示。通过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的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材料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5.上报省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根据省学位办相关安排上报备案。
6.省学位办专家评审、公示、公布2026年度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名单(预计2026年5月,具体时间以省学位办安排为准)。
二、自查自评工作
(一)自查自评专业
按省厅文件精神,自2025年开始,所有新专业需按照粤学位〔2021〕5号文件(附件1)要求开展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专业名称 | 获批时间 | 招收首批本科生时间 | 负责学院 | 自查自评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021年12月 | 2023年9月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按《广东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试行)》(附件4)的要求填写专业简况表(附件5)和自评表(附件6)。10月30日前完成。
| 1.自评达标的专业,教务处预计于11月中下旬组织学科专业领域同行专家及教育教学管理专家进行评审,形成专家组评议意见; 2.自评未达标的专业须对照《广东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试行)》进行对标建设,最晚于2026年6月启动申请审核工作。 |
应用心理学 | 2021年2月 | 2023年9月 | 教育学院 |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2021年2月 | 2024年9月 | 计算机学院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2025年3月 | 2025年9月 | 计算机学院 | 1.自评达标的专业,教务处预计于11月中下旬组织学科专业领域同行专家及教育教学管理专家进行评审,形成专家组评议意见; 2.自评未达标的专业须对照《广东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试行)》进行对标建设,最晚于2027年6月启动申请审核工作。 |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2025年3月 | 2025年9月 | 管理学院 |
(二)材料提交
以上5个专业请于10月30日前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并将简况表(附件5)、自评表(附件6)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gwngjwc5610@163.com。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审核工作,由学院领导亲自督办,提前谋划,精心组织。教务处将会同以上专业开展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研讨交流,确保新增学士学位的质量。
联系人:郑晶、谢诚,联系电话:22245610,邮箱:gwngjwc5610@163.com。
本文附件不印发,请从教务处网站主页中查阅、下载。
附件:
1. 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与实施细则(粤学位〔2021〕5号)
2. 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3.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工作办法(修订)
4. 广东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5. 广东省独立学院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及范本
6. 广东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评表
7. 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专家评分表、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专家意见表
教务处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