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外语等级(水平)考试专项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南国39号),现组织开展2021级本科及2023级专升本毕业班学生外语等级(水平)考试专项奖励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外语等级(水平)考试专项奖励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所需申请材料,包括:成绩单或合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验)。如申请人同时申请两种外语语种奖励的(例如英语和法语),请分别填写两份申请表。同一语种按最高等级标准奖励,学生只需提供该语种最高等级证书证明。申请人将奖励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于2025年6月13日前提交至所在学院。
二、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奖励申请表(附件1)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外语等级(水平)考试专项奖励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于6月17日前交至教务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13029@gwng.edu.cn(学生个人发送一律无效)。
点击下载附件:关于开展毕业班学生外语等级(水平)考试专项奖励的通知.rar
1、附件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外语等级(水平)考试专项奖励申请表
2、附件2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外语等级(水平)考试专项奖励汇总表
3、南国39号 关于印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外语等级(水平)考试专项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
教务处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