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任专业负责人将于2025年8月31日任期届满。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南国特聘岗位”计划实施办法》,现组织开展下一轮专业负责人遴选和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专业负责人任职基本条件
原则上每个专业配备1名专业负责人,新开设专业缺乏高级职称的,可聘请1名兼职专业负责人主持,校内聘任1名专业负责人执行。
(一)年龄条件:首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二)资历条件: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具有本专业课程10年及以上的教龄。
(三)能力条件:具有较为深厚的学术造诣,掌握本专业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对本专业所对应行业企业的发展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眼光,熟悉本专业群涉及的行业领域发展状况和服务对象的需求,了解社会对本专业学生的能力要求,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业绩经历条件:满足以下任意1项:
1. 主持并完成省级教研项目;
2.担任过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相应职务;
3.担任过高校的二级学院副院长及以上职务。
(五)直聘条件:满足任意1项:
1.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及以上奖;
2.学校认定胜任“专业负责人”岗位职责的人选。
二、专业负责人岗位任务
(一)主持制定好本专业5年建设规划,专业实验室建设规划;统筹专业建设各环节;
(二)主持制定、实施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实践教学大纲;
(三)强化学生实践能力训练,推进“1+X”职业技能证书;
(四)抓好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引进社会资源促进专业建设;
(五)开展教师培训培养,抓好专业人才梯队建设;
(六)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团队人均论文1篇/年;
(七)指导学生参加国家和省级学科专业知识竞赛取得突出成绩;
(八)学生上研率大于学校平均水平;
(九)完成各项迎评迎检任务;
(十)增强本专业在同类院校中的竞争力。
三、聘任程序
(一)个人自荐申请、学院推荐。
(二)人事处进行年龄、资历、业绩经历条件审核,教务处进行能力条件审核。
(三)教务处拟定推荐人选并提交至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召开会议评审,领导小组审议,提出建议人选。
(四)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四、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6月10日前提交《专业负责人信息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和签字盖章扫描件)、《专业负责人基础信息表》(可编辑电子版)至gwngjwc5610@163.com。
联系人:李老师、谢老师,联系电话:22245610。
附件1 南国108号 关于印发《“南国特聘岗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