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近期,教务处组织开展了2023年立项的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实践类)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中期检查的项目共4项,其中省级项目2项,校级项目2项。经学院审核、专家评审,4个项目全部按照计划开展了项目研究工作,并取得一定的阶段性成果,同意通过中期检查。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1.请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分别反馈至各教学单位),继续积极推进项目建设,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
2.各项目需按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国〔2017〕180号)文件要求,科学合理使用经费,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应有一定的经费用于成果发表、教学设备购置等能够体现研究或软、硬件建设的方面。
三、经费划拨
对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按期划拨中期建设经费(项目建设总经费的50%)至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登录“数字南商”查询经费划拨和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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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公布2025年上半年质量工程(实践类项目)中期检查情况的通报.pdf
2.专家评审意见(点对点反馈至各教学单位)
教务处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