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引导学生合理使用AI工具,同时保障学术诚信与教学质量,现对毕业设计(论文)、实习报告等教学环节中AI工具的使用作如下规范:
一、AI工具说明
通知中的AI 工具包括生成式人工智能(Generative AI,简称“GenAI”或“生成式AI”)和人工智能辅助工具(简称“AI辅助工具”)。
1. 生成式AI: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文本、图像、声音等内容的工具,如DeepSeek、ChatGPT、GPTs、文心一言等。
2. AI辅助工具: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进行语言润色、数据分析、图表制作等工作的工具。
二、允许使用范围
原则:征得指导教师同意的前提下,且当AI工具生成的内容不影响对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中的创新等能力的考察时,作者可在以下范围内使用AI工具:
1. 文献检索与整理:允许使用AI工具进行文献检索、关键词推荐和文献管理,但须确保所引用的文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 非创新性方法辅助:若研究方法不属于创新内容,允许使用AI工具辅助代码调试、统计方法推荐等,但需人工验证逻辑与准确性,确保最终代码或研究方法的逻辑性、准确性、科学性和可维护性。
3. 参考文献格式整理:允许使用AI工具进行参考文献格式的规范化检查和自动排序,但须对生成内容进行核查。
三、禁止使用范围
1. 研究过程:严禁使用AI进行方案设计、方法创新、数据分析等核心研究环节。
2. 数据收集:禁止AI生成或修改原始数据(实验/统计数据等),AI主题研究除外。
3. 论文撰写:禁止直接使用AI工具生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正文文本、致谢或其他组成部分,AI工具可以在学生学习如何撰写毕业论文(设计)阶段中辅助写作,但不能代替作者的最终独立创作。
4. 评审过程:禁止答辩委员使用AI工具评审论文内容。
5. 保密要求:涉密论文严禁使用任何AI工具及上传数据。
四、标注要求
使用AI工具时,须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承诺书中明确披露以下信息:
1. 使用的AI工具名称和版本号、使用的时间和具体用途;
2. AI工具生成的内容或提供的建议;
3. AI工具在论文中的具体使用部分,如方法部分或文献综述部分;
4. 须保留AI工具处理之前的相关重要材料,以备指导老师或评审专家对学生使用AI工具的检查和质询。
五、责任与声明
如使用AI工具辅助,须另外提交一份诚信声明(见附件)。此附件请在维普系统提交最终稿时上传手写签名及真实日期后的PDF版本。
六、各学院可依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附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学术诚信声明(使用AI辅助工具版本).docx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教务处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