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粤教高〔2023〕1号)精神和要求(附件1),学校将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前期准备
1. 各学院于3月14日前完成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中期检查,并在维普系统上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记录表》。
2. 指导老师、第二评阅人于4月12日前在维普系统上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审核、评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对有问题的毕业论文(设计)及时给出修改意见并退回学生进行修改。
3. 在维普系统上完成以上两个步骤后,再进入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环节。
二、抽检对象与内容
1. 采用随机抽检的方式,院级、校级每个专业抽检比例均应至少达到该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6%。
2. 毕业论文(设计)抽检重点是对政治方向、学术诚信、选题意义、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对政治方向或学术诚信存在问题的毕业论文(设计),直接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
3. 院级、校级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专家工作量均按2课时/篇计算,院级抽检评议专家工作量所需经费从各学院教学专项经费“毕业设计(论文)”中支出;校级抽检评议专家工作量所需经费从教务处实践教学“毕业论文抽检专项经费”中支出。
三、抽检安排
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分为学院抽检和学校抽检。
(一)学院抽检
请各学院于4月14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抽检评议专家,开展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答辩前最后一稿)。抽检评议专家参照《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中的评分参考标准,完成《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定表》(附件3)。抽检评议专家不能为被抽检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老师或第二评阅人。
2. 学院抽检中存在问题的毕业论文(设计)须按照整改意见进行修改、查重,经学生修改后,提交所在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的可参加补答辩,补答辩通过的,课程绩点记为1.0;审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答辩和补答辩,成绩为“不及格”,可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申请重修。
3. 各学院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自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抽检评阅专家组成、学院抽检进度、抽检结果及整改措施等,并附被抽检论文的《抽检评定表》(附件3)。
(二)学校抽检
1. 4月14日-20日:教务处组织专家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
2. 4月22日:教务处公布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
3. 抽检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1)每篇被抽检的毕业论文(设计)送3位同行专家评议,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将被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3位专家中有1位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议,2位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被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
(2)学校抽检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经学生修改后,提交所在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的可参加补答辩,补答辩通过的,课程绩点记为1.0;审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答辩和补答辩,成绩为“不及格”,可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申请重修。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按规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把关,切实保障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与质量。
本通知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老师,罗老师
联系电话:020-22245806
附件下载:附件1-4.zip
1. 《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粤教高〔2023〕1号)
2.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管理办法》(南国〔2017〕196号)
3.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定表
4. 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分标准(同附件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务处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