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南国〔2017〕258号)及《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级和省级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南国教〔2021〕38号)(见附件1)有关要求,学校将开展2021年度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延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级、省级项目验收注重项目成果在实践中的检验和应用,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结项时主要考察成果的实践应用效果。以论文类成果结项的,需注明该项目受XX资金资助,如“XX年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项目,“XX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项目;且学生需为第一作者,教师可为第二作者或注明为该项目指导教师。
一、2021年度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延期大创项目(详见附件2)
结题项目需提交材料(上交材料时按此排序):
(1)结题验收书(附件3);
(2)项目总结报告(3000字以上,格式要求见附件4);
(3)项目介绍(附件5);
(4)项目成果(对照《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题)标准》<附件6>)。以论文结项,需提供论文公开发表刊物原件,并在刊物目录用红笔划出,论文题目等信息。
2.项目验收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通过、不通过。
3.经费资助及使用:项目实行分阶段报销,立项完成可报销30%,中期检查完成可报销50%。
4.尚未达到结题标准的项目,可申请延期(不超过半年);已申请延期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再次申请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为2019级学生的,如因毕业不能完成,应及时申请变更项目负责人为非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项目组成员为项目负责人,更新后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变更申请表,以上情况统一使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7>);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纸质版需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及教务处签署意见、盖公章。既不按期参加结题验收又不及时申请延期的项目,将暂停经费使用直至终止项目。
5.请项目指导教师指导项目组成员在2023年5月20日前完成相关材料的填写,电子版材料文件夹统一命名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如S202112620001 信息化时代下大学生线上学习的现状及对策研究),纸质版一式两份上交学院,一份学院留档,一份由学院统一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212)。
二、国家级、省级延期项目专家评审
请各学院各推荐一名教师担任校内评审专家。
1.评审专家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企业工作经验的本校专职讲师;
b. 有省级或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经验。
c. 各单位原则上不推荐已指导2021年国家级、省级延期大创项目的教师。
2.请各学院于2023年5月16日前将评审专家名单提供给教务处,电子版(命名为:2023年度“大创”项目校内评审专家推荐表-单位名称)(附件8)请发至145003@gwng.edu.cn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后请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212室)。
三、所有材料均由教学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递交。
(联系人:麦少苇,罗惠铭;电话:22245806,22245827)
附件:附件1-8.rar
1. 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级和省级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南国教〔2021〕38号)
2. 2021年度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延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3. 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
4.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总结报告格式
5.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介绍
6. 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题)标准
7.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8. 2023年度“大创”项目校内评审专家推荐表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务处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