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扎实推进一流专业建设,学校决定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展诊断式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会计学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翻译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和国际经济与贸易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二、检查内容
对照一流专业建设点建设方案,主要检查建设措施的落实、建设目标和预期成果的达成、专项建设资金的使用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计划等。
三、工作安排
(一)专业自查(9月30日-10月21日)。相关学院组织专业负责人、建设团队开展自查,填写《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诊断式评估自查报告》,经学院审核后报送教务处。
(二)专家评审指导(10月24日-11月17日)。邀请校内外专家对一流专业建设点开展诊断式评估(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学校将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研究、部署后续工作。
四、材料提交时间
10月21日前,请相关学院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诊断式评估自查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教务处教研评估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wngjwc5610@163.com。
联系人:李捷,联系电话:2224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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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