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按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国[2017]180号)有关规定,通过验收的网络辅助教学课程项目可计算一定的工作量。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量计算标准
1.网络辅助教学课程项目按课时计算,每门课程50个课时。
2.结项评审专家的评审费用平均分摊到项目中,由教务处在项目中扣除。
二、注意事项
1.网络辅助教学课程项目的工作量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校级质量工程验收通过项目工作量分配表》,由教务处最终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至财务处,随工资发放。
2.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分配方案的项目,则不统一发放。
3.请各有关单位于12月31日下班前将《分配表》纸质版(附件1)由所在教学单位统一交至教务处,电子版发至邮箱gwngjwc5610@163.com。
三、项目名单
项目类型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所在单位 |
网络辅助教学课程 | 2019WLKC08 | 朝韩美文赏析 | 金红梅 |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
2019WLKC17 | 综合商务英语 | 韩卉 | 大学英语教学部 |
本文不印发,请从教务处主页中查阅、下载。
联系人:李捷、杨璧君 电话: 2224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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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通过项目工作量分配表
2.网络辅助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