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省教育厅将于12月底启动本年度省级一流课程申报工作,为统筹合理安排期末教学工作,提高申报质量,学校启动本年度省级一流课程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0年和2021年立项的校级一流课程。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已实施学分管理。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2.除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外,其余类别申报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运行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申报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所申报课程须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一期及以上教学活动(时间截至2021年7月31日)。所有申报课程2019年9月1日以来,至少有1个学期在正常讲授,且后续专业教学计划中,该课程仍将稳定开设;
3.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特别优秀的课程,负责人职称可放宽到中级),长期稳定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具有丰富的课堂讲授经验和良好的教学口碑,年龄一般在55周岁(截至2020年12月31日,特别优秀的教师在与学校签订续聘协议、能够保证课程服务年限的情况下,可放宽至60周岁)以下,同一课程负责人本年度限申报一类课程;
4.课程团队结构合理,成员总体稳定,且2019年9月1日以来,课程负责人未发生变更。各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
5.课程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教学设计、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和主体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6.课程内容与时俱进,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7.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二)优先条件。课程满足以下条件的,优先推荐省一流课程:
1.注重开展课程思政,在课程内容及讲授中有机融入思政元素,注重培养学生家国情怀、社会责任、科学精神、职业操守、历史文化等素养,在教学实践中取得良好育人成效的课程;
2.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信息技术,对课程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组织、考核方式等进行大胆创新,教学互动良好、学生参与度较高的课程;
3.已通过省级验收的“质量工程”各类课程项目,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12月13日前,提交《2021年度省级一流课程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1);12月17日前,提交《省级一流课程申报书》(一式五份)(附件2),申报线上线下混合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及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的还需提交1节课堂实录教学(课堂或实践)视频。以上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gwngjwc5610@163.com。暂不用提交申报课程佐证材料。
四、其他说明
1.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报送的课程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确定拟推荐参评省级一流课程的名单。拟推荐的课程根据专家和教指委的建议修改申报材料、做好佐证材料、完善课程视频。
2.本通知为预通知。教育厅下发2021年度省一流本科课程遴选认定工作通知后,教务处将第一时间转发至各相关单位,并最学校申报、推荐工作安排作出必要调整。
本文附件不印发,请从教务处网站 “通知公告”栏查阅、下载。
联系人:李捷、刘宏超 联系电话:22245610
点击下载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一流课程申报工作的预通知.rar
1.2021年度省级一流课程推荐汇总表
2.省级一流课程申报书
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一流本科课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20]7号)
教务处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