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2)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推荐数量
本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类别包括: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代产业学院、专项人才培养计划、课程教研室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3)。每个单位每个项目类别最多可推荐1项参加学校评审。
我校可向省厅推荐5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从近两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中申报、遴选、推荐。
我校可向省厅推荐其他类别(不含教改项目)4项。原则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代产业学院、专项人才培养计划、课程教研室等4类项目每个类别择优向省厅推荐1项。其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代产业学院两类项目从现有校级立项的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中申报、遴选、推荐;专项人才培养计划、课程教研室从本年度校级质量工程立项的项目中遴选、推荐。
二、推荐条件
本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对象须是学校正式立项的校级项目(以发文为准),得到了学校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且具有良好的建设基础,有必要予以继续推进。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推荐:
1.近3年来(自2018年9月1日起计算),所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按文件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省级验收;
2.所主持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在2019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在 2020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
3.所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尚未校内结题再次申报同类别项目;
4.2021年申请同时主持多个类别项目;
5.不具备副高级或以上职称(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除外);
6.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等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三、工作程序
1.单位推荐。11月15日前,各教学单位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推荐申报,申报材料报教务处教研评估科。
2.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11月16日—11月22日,学校对各单位推荐的省级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
3.校内公示。11月22日—11月26日,拟推荐省级项目名单进行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上报省教育厅。12月3日前,公式通过或公示异议得到妥善处理、不影响正常建设的拟推荐省级项目上报省教育厅。
四、其他事项
1.项目经费资助额度按省厅文件要求填写。
2.提交材料: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任务书/申请书》(附件5)、项目建设基础等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于11月1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评估科,电子版发至邮箱gwngjwc5610@163.com。未按时报送材料的项目视为无效申报。请各单位报送前核实好汇总表信息与项目申报材料中信息是否一致。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保内容真实、准确,保证质量。
本文附件不印发,请从教务处主页中查阅、下载。
联系人:李捷、杨璧君 联系电话:2224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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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3.2021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立项指南
4.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5.各类项目任务书/申请书
教务处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