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适应新时代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新文科、新工科建设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组织开展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专业认真解读《2021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意见》(附件1),以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为蓝本,对培养方案内容进行适当的优化调整。各专业的总学分、总学时及通识课程、大学外语课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四大模块的学分学时安排见《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总体框架》(附件2)。
2.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及专业选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应体现学科专业最基础、最核心的必修课。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要求,在开齐专业核心课程基础上,适当增加一些适应新技术发展需要的课程,如大数据分析与应用、数据库应用、数据科学导论、互联网金融、智能会计、大数据税务管理、智慧外贸等。各专业按照专业方向灵活设置专业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拓展性,充分体现专业特色。
3.除专业课程外,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在毕业要求、通识课程、大学英语课程、实践教学方面有如下调整,请各学院制定新方案时注意将以下内容更新:
(1)通识教育必修课中,非经济管理类专业的通识教育必修课《MBA基础》(2学分)调整为《经济管理基础》(2学分、32学时)。非经管类专业需要在“附表一 通识教育课程”中更新,课程代码不填。
(2)通识教育选修课调整为12学分、192学时。各专业需要在“四、学分学时”表格、“附表一 通识教育课程 注释⑤”等2个地方更新。
(3)大学英语课程调整为22学分、340学时,第1-6学期周学时分别为6、6、4、2、2、2。各非外语专业需要在“四、学分学时”表格中更新。
(4)“专业实践”调整为“专业实践与劳动”(3学分)。各专业需要在“四、学分学时”表格、“八、实践教学(四)”中更新。
(5)“七、授予学位”调整为“七、毕业要求与授予学位”。各专业需在“七、授予学位”进行更新。
注:(1)-(5)需调整的内容见《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模板》高亮标记处(附件3)。
二、进程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进程安排表(见下表)做好修订工作。
2021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进程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备注 |
6月中上旬 | 各专业制定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 | 课程的名称、学分、学时、课程性质 等任何一处进修了修订的地方,请用黄色高亮标记出来,以便教务处后期编制课程代码。否则课程代码不对将影响后续排课工作。 |
6月22日 | 各学院提交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 | 纸质版:双面打印,需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
6月30日前 | 教务处进行形式审核,提交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审批。 |
本文除正文外,其他附件不印发,请从教务处主页中查阅、下载。
联系人:李捷,电话:22245610,邮箱:gwngjwc5610@163.com。
点击下载附件:关于开展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通知.rar
1.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指导意见
2.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总体框架
3.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4.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
教务处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