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附件2)精神,开展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申报推荐课程从已认定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不含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中推荐。申报类型分为线下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本年度国家级一流课程遴选采取限额申报方式,我校有1个推荐名额。
二、推荐要求
(一)申报课程要求
1.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2.在2020年春季学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二)申报人员要求
1.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原则上申报国家级一流课程负责人应为省级一流课程负责人。
2.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
3.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院党总支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其他具体申报推荐要求可参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附件3、4)和申报说明要求(附件2)。
三、推荐办法
申报课程须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提交,教务处将对各学院申报课程进行形式审核,经专家评审、学术审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决定、学校公示(7天)后,遴选1门课程于6月1日前向省教育厅推荐。
四、材料提交
请相关教学单位于5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教研评估科。
1.《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
2.《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七份,双面打印)。其中,“政治审查意见”须各学院党总支对课程团队成员情况及课程政治导向把关审查,须由学院党总支盖章;“课程内容学术性评价意见”在学校评审阶段可不提供,正式上报时提交。
本文附件不印发,请从教务处网站主页中查阅、下载。
联系人:李捷,联系电话:2224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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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
2.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