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学位办﹝2016﹞40号)有关要求,为有序推进2022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学校现启动评估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估专业
泰语、商务经济学、金融工程、网络工程、学前教育。
二、工作进度安排
本次评估工作主要分为5个主要阶段(具体安排见附件2):
1.材料准备。2021年5月上旬-9月下旬,各专业填写《专业简况表》、撰写《专业自评报告》,并按《佐证材料目录》要求做好文档建设。各专业安排文档建设秘书、评估工作联络员各一名。
2.材料提交。各专业认真总结专业建设情况及成效,对照评估指标(见附件10)查找差距。9月下旬,各专业提交《专业简况表》及《专业自评报告》至评建办。评建办9月底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学院,由各专业对各项材料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3.档案检查。2021年9月底,评建办协同校办档案专员就各专业文档建设情况开展现场检查。
4.预评估及正式评估。2021年10月中下旬,各专业邀请校内外专家开展预评估。专业根据预评估的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各项材料,为正式评估做好充分准备。2021年12月,评建办协同各专业邀请校内外专家开展正式评估。
5.材料审核、公示、上报。2022年3月,各专业材料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广外大学位委员会审议。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广外官网进行公示。2022年4月中旬,学校将备案材料上报至省学位办。
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2022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估工作,加强领导,提前谋划,精心组织,认真研究评审指标体系,明确工作计划,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于9月24日前将《专业简况表》(附件3)、《自评报告》(附件4)、《2021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估工作联络员、文档建设秘书名单》(附件9)交至评建办,电子版发至1522159595@qq.com。
联系人:李捷、徐燕萍 联系电话:22245610
本文除正文及附件2外,其他材料不印发,请从教务处网站主页中查阅、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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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学位办﹝2016﹞40号)
2. 2022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估工作日程表
3. 广东省独立学院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4.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评报告模板及范本
5.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佐证材料目录
6.背脊(用于档案盒侧面)
7.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专家计分表
8.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专家意见表
9. 2022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估工作联络员、文档建设秘书名单
10.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教务处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