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总结和表彰我校本科教学建设和改革取得的优秀成果,并为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做好培育工作,学校决定开展第四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16年以来,我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坚持立德树人,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二、申报要求
1.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
2.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3.已获得学校前三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原则上不再参加本年度申报,如在原有基础上有新的重大突破的项目,可以再次申报。
三、奖项设置
本届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2个、一等奖4个、二等奖4个。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凡符合申报范围及评选条件的教学成果,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组织推荐,并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一式7份)。
2.教学成果总结报告,字数不超过5000个汉字(一式7份)。
3.佐证材料: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装订成册,一式2份)。
4.请各有关单位在12月7日前报送材料至教务处教研评估科,并发送电子文档至780604895@qq.com。
本文除正文外,附件不印发,请从教务处网站主页查阅、下载。
联系人:李捷、李森森,联系电话:2224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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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科学总结封面
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佐证材料封面
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教务处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