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南国〔2017〕186号)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南国〔2017〕197号)》规定,以及《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教学工作的安排》工作部署,现将2020届本科毕业生授予“优秀学士”荣誉称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士”授予条件
取得学士学位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的本科学生,可授予“优秀学士”荣誉称号:
(一)按要求修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没有不及格、补考或重修课程,总平均学分绩点位列所在专业排名的前10%。
(二)思想品德鉴定优良,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评审程序
各学院按优秀学士授予条件进行评审后,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优秀学士审批表》、《2020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本科毕业生授予优秀学士推荐名单》,于6月5日前报教务处审核,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后,授予“优秀学士”荣誉称号并由学校发文予以表彰。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务处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