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教学任务,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教学任务,不得随意变更、增减,以保证人才培养方案执行的连续性、稳定性和严肃性。如确实需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须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附件1),经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教学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相关手续需在2020年5月8日前办理完成。
二、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旅游学院根据当年招生录取专业情况,于5月8日前将2018级专业招生大类培养专业分班信息填报《2018级专业招生大类培养专业分班预报表》(附件2)报教务处。于5月18日前填报《2018级专业招生大类培养专业分班结果名单表》(附件3) 将分班结果报教务处。
三、各教学单位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确定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并填写《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表》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情况表》(附件4、5)。应在2020年5月12日前将相关表格纸质及电子材料报教务处。
四、各教学单位需在2020年5月25日前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师任课安排表》(附件6)填写完成交教务处审核。
五、有安排全英(双语)课程的学院,应严格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全英(双语)教学管理办法》(南商[2014]112号)有关规定执行(附件7)。
联系人:戴中元 邮箱49488088@qq.com
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
2. 2018级专业招生大类培养专业分班预报表
3. 2018级专业招生大类培养专业分班结果名单表
4.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表
5.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情况表
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师任课安排表
7.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全英(双语)教学管理办法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教务处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