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因受疫情影响,学校采取“开学不返校、“停课不停学”的方式开学,3月15日开学, 3月16日(周一)开始在线教学。根据本学期开学教学工作的安排,现对学生办理课程补修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补修的条件
学生办理课程补修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生由于复学、转专业、降级、赴国(境)外交流、赴广外交流等原因导致存在尚有未修读的课程。
(二)申请补修的课程需为本学期已开设的课程。
二、办理方式
本学期课程补修统一采取线上办理的方式。
三、办理时间
2020年3月10日(周二)至2020年3月20日(周五)
四、办理流程
(一)需要办理补修的学生下载《课程补修线上办理登记表》(附件1)。
(二)学生参考《全校课程在线教学安排统计表》(附件2),结合本学期个人修读所有课程的上课时间,填写《课程补修线上办理登记表》(附件1),避免补修课程与其他课程上课时间冲突的情况。
(三)在填表过程中,学生因无法准确填写补修课程相关信息的,可进入相应课程开课单位补修报名咨询群做进一步咨询,并在教学秘书老师的指导下填写《课程补修线上办理登记表》(附件1),QQ群号详见《各教学单位线上办理补修联系方式》(附件3)。
(四)学生及时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发给所在班级的班长。
(五)各班班长汇总本班课程补修线上办理登记表,并在3月20日(周五)前以班为单位将汇总后的报名信息以邮件方式发至学生所在学院指定邮箱(附件3)。
(六)报名截止后,各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统一汇总本单位各班学生提交的课程补修申请信息表,并在3月24日(周二)前将跨单位开设的课程补修申请信息及时发至相应开课单位的教学秘书,由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及时将学生补修名单告知相关课程任课老师。
五、上课安排
已提交课程补修电子邮件的学生可参考《全校课程在线教学安排统计表》(附件2)中对应补修课程的“课程学习QQ群号”,在第一周内及时入群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并按照课表相应时间按时上课。
六、注意事项
(一)学生未办理手续自行进入补修课堂或未经批准擅自更换补修班级的,取消期末考试资格。
(二)因休学期满在本学期申请复学的学生,需根据教务处发的《关于线上办理学生复学学籍异动的安排》(附件4)的要求,先完成线上办理复学学籍异动后,再进行补修课程的报名申请。
(三)学生进入QQ群后,为避免群内成员间因咨询信息太多而出现相互打扰的情况,建议办理完毕的学生保留好咨询时的聊天记录截图并做妥善保存。
附件:
教务处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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