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及我校《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南国〔2026〕53号)和《学生奖学金管理规定(修订)》(南国〔2026〕44号)有关规定,经学生自主申请、辅导员初审、学院评审小组复核,拟推荐以下同学为2025-2026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9月30日止。公示之日起如对上述人选有异议,可来电、来信或来访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具体、真实。
联系人:李老师
受理电话:020-22245750
办公地点:教学楼A204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2026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