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及我校《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南国〔2026〕53号)和《学生奖学金管理规定(修订)》(南国〔2026〕44号)和《关于2025-202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拟推荐24级朝鲜语专业陈嘉蓥同学为我院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6年9月28日至9月30日止。全院师生若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或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实名、具体、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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