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多个省份出现校园聚集性疫情,广东省疫情呈现出多点、多源的态势,校园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紧迫。学校人员规模大、人员密集,防控资源相对不足等,为高校疫情防控增加压力。
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离不开各位师生的积极配合,
更需要学校不断
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夯实疫情防控基础。
今日,
教育君收集整理了
部分省市高校疫情防控警示案例,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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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行踪,擅自离返校
案例一
据微信公众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消息,4月6日深夜,安徽肥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4·3肥西县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补充通报》。
通报称,通过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深入流调溯源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安徽某高校学生郭某东存在故意隐瞒活动轨迹、编造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其立案调查。
根据郭某东活动轨迹,其曾8次翻墙进、出学校。
案例二
本科生范某某,隐瞒行踪,未如实向学校报备离沪外出、行程情况,该生于2021年11月19日私自驾车离沪前往苏州。当天,与一名新冠病毒携带者(之后已确诊病例)同在某酒店餐厅用餐,后成为密接者。当天该生返沪后仍未如实报备行程,返校后活动范围广泛,致使多名师生成为次密接者,对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被学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三
大连某高校一名硕士研究生和一名博士研究生,在疫情防控校园严格管理期间,心存侥幸翻越围墙出校并在校外留宿,违反校园进出规定,且违纪行为发生在学校发布《关于近期发现违规翻越校园围栏事件的通报》之后,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在处分期内,停发上述学生包括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在内的奖助学金,取消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两优一先”等荣誉奖励的参评资格。
案例四
3月21—22日,江苏某高校学生工作处(部)网站接连两天发布针对学生的纪律处分通报。通报称,当前,国内本土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一些地区出现了疫情向校园波及的情况。近期,学校在组织巡查过程中,仍发现有同学私自翻墙外出,给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隐患。为严肃校纪,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决定给予纪律处分。两份通报显示,共36名同学受到纪律处分。其中,9名同学受到严重警告处分,27名同学受到警告处分。
拒不配合,妨碍秩序
案例五
某校学生小L,2021年9月—11月拒不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填报每日健康信息,在学校对其实施“2+12”健康管理期间,未按时到达隔离现场进行第二轮核酸检测,延误学校整体疫情防控进度,小L同学被学校给予警告处分。
违反规定,产生风险
案例六
某校研究生孙某某,擅自编写脚本程序,通过外网访问校园网自动填报每日健康信息,并将该脚本共享至某网站供他人使用,造成学校网络信息泄露风险,给学校网络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影响恶劣,其行为触犯了其学校《研究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孙某某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七
某校研究生陈某某,曾在涉疫重点区域居住,2021年6月7日被所居住社区判定为“次密切接触者”,被要求返回家中进行居家隔离。
该生于6月8日离开学校回家进行隔离,直至6月10日才把以上情况告诉学院,在此之前该生未曾按照市、区和学校等相关要求及时上报个人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导致了共160余名师生需要居家(宿舍)隔离和进行“三天两测”的核酸检测,其中46名学生无法正常参加6月12、13日进行的英语四六级考试。其行为违反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为严肃校纪,教育其本人,经某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给予陈某某同学警告处分。
案例八
南昌某高校本科生王某某,2021年7月19日由南京禄口机场乘机抵昌后返校,不及时报告个人信息,不按照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进行隔离,不进行核酸检测,给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了该校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本科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
案例一
2022年3月30日下午,郑州某高校教师何某某酒后在操场核酸检测点因插队对一名正常排队教师进行推搡、脚踢,扰乱现场秩序。
该校研究决定,何某某作为一名党员教师,在核酸检测现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对何某某作出如下处理:一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何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给予何某某行政记过处分;三是责成学校相关部门取消何某某年度所有评先评优资格;四是对何某某进行全校通报批评。
案例二
2021年10月,哈尔滨某高校发布关于近期多名教职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情况通报,多名教职工(含社会用工等)无视学校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未经请假私自外出,学校予以通报批评,要求本人作出书面检查,责成所在单位对其中党员教职工进行提醒谈话,予以严肃批评教育,取消以上人员当年评奖评优资格,并在该年度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时给予一定核减。
案例一
2022年3月,吉林某职业学院出现校园聚集性疫情。该校疫情暴发以后,相关学校领导没有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疫情,也没有将得病的学生和没得病的学生及时安全隔离,导致出现交叉感染,感染面进一步扩大。
此外,当地的设施比较简陋,学校应急物资储备不足,出现了大规模感染后无法对师生进行妥善安置,造成师生恐慌。
案例二
2022年3月,怀化某卫生学校安排在省外勤工俭学的113名学生陆续返怀,学生返怀后,未向学校所在社区和怀化市教育局报备,未进行隔离观察,带来疫情传播风险,违反了怀化市委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规定。
根据怀化市委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该学校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三
案例四
以上案例,
希望各校、各位师生引以为戒,
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
也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
最后,
教育君给大家送上
与大家学习工作生活
息息相关的疫情法律“锦囊”,
让我们一起做
防疫不放松、底线不逾越
来源:中山大学珠海校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