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根据广外党委的要求,现就2017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所在学院党总支部进行初审,于9月14日前将本单位新生党员入党材料、《新生党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加盖各单位公章)和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同交至党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将统一核查新生入党材料和介绍信。 二、接收新生党员《入党志愿书》及组织关系介绍信时,请把握以下要点:1.介绍信抬头必须正确,省内开具的介绍信抬头应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委组织部”,省外开具的介绍信抬头应为“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2.所持介绍信须在有效期内;3.介绍信须由新生毕业学校或其上级党组织开具;4.《入党志愿书》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审批手续齐备;5.预备党员如在2017年9月1日前预备期满但未履行转正手续的不予接收,须回原单位转正后再转入我校;6.申请入党时未满18周岁的党员,不予接收。 对照上述要点,如有审核手续不完备的情况,请将《入党志愿书》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退回本人,由本人与原单位党组织联系,尽快将《入党志愿书》相关内容补充完整,经学院党组织确认无误后,办理正常转接手续。 三、新生党员《入党志愿书》及入党材料须严格按照《关于调整发展党员审批权限若干问题的通知》(广外党〔2009〕33号)、《中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委员会学院党委工作条例(试行)》(广外党〔2009〕34号)、《中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广外党〔2015〕36号)中有关程序办理。 四、《新生党员信息采集表》请各学院党总支部认真查阅《入党志愿书》所载内容清晰准确地填写,表格均不可由新生本人填写。 如有特殊情况,请与党委办公室(行政楼204)联系。联系人:翁琳,赵晓旋;联系电话:22245831(5831)。 附件:新生党员信息采集表 党委办公室 2017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