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空港经济协同创新研究中心 2023年度课题招标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张懿发布时间:2023-04-06浏览次数:5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大局,进一步加强中心高端智库建设,产出更多高质量资政成果,现面向空港经济协同创新研究中心专兼职研究员开展2023年度课题招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选题指南(自行拟定具体题目)

申报课题方向应围绕空港经济相关研究领域,聚焦关系全局、长远的重大问题,对空港经济相关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进行研判,开展前瞻性、储备性、针对性的理论与应用研究。主要参考选题方向有:

1.临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如临空高端产业布局研究、临空文商旅体融合发展研究、临空保税区新业态研究、智慧空港建设研究、数字化转型与空港建设研究、空港生态文明建设、空港科研教育能力提升等。

2.空港经济与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如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与空港发展研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空港区资源配置效率研究、航空物流研究、空铁融合研究、空港区建设对相关联企业出口的影响研究等

3.其他与中心研究方向相关的课题

我们倡导大家把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融合起来,以问题为导向,以事实为根据,以调研为基础,对空港高质量发展提出针对性、有新意、可操作性的行动方案或对策建议。

二、课题资助方式

1.2023年度计划立项5项,其中重点课题1项,一般课题4项,重点课题资助研究经费3万元,一般课题资助研究经费1.5万元。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纵向项目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经费分启动、中期与结项三次划拨,经评审立项后拨付30%,提交中期成果拨付40%,复核符合结题条件后再拨付剩余的30%,课题经费的使用参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空港经济协同创新研究中心课题招标管理办法》执行。

2.对受资助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享受《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省部级科研平台科研特别奖励规定(试行)》中的对应奖励。

三、课题结项要求

1.重点课题完成时间为2年,一般课题完成时间为1年,从课题正式立项发文之日起计算。其中,重点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1份,同时须在学校认定B3类以上级别发表理论文章2篇;一般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1份,同时须在学校认定B3类以上级别发表理论文章1篇。逾期未提交成果的视为自动撤项,(如有丛书出版和论文发表周期原因,可适当延长结项时间,或以出版合同和用稿通知为据),其他要求及双方责任依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空港经济协同创新研究中心课题招标管理办法》执行。

3.所有课题相关成果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要求,课题成果署名单位须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空港经济协同创新研究中心”或在显著位置注明受“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空港经济协同创新研究中心”资助,否则不予认定结项。

四、申报要求

1.本次招标课题仅面向空港经济协同创新研究中心的专兼职研究员。

2.倡导团队攻关、协同创新。

3.请按要求如实填写《空港经济协同创新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见附件)电子文本(WORD文件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rcciae@gwng.edu.cn,并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61日,逾期不再受理。

4.中心将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入选名单将在中心网站公布。

联系人及电话:廖婷婷,020-2224502713060800285

电子邮箱:rcciae@gwng.edu.cn

 

关于开展空港经济协同创新研究中心2023年度课题招标的通知.pdf

附件:空港经济协同创新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doc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空港经济协同创新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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